新疆将分类调控保持房地产平稳发展

发布时间:2017-01-22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曹华 )坚持把房地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机结合在新疆,大到乌鲁木齐这样的首府城市,小到偏远县城,或多或少都面临着房地产去库存的压力。而各城市情况不一,如何做好楼市调控呢?1月9日,政府工作报告为新疆2017年楼市调控定调,将延续“稳”字当头,通过分类调控,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把房地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机结合,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化解库存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难点之一

 

  2016年自治区果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房地产调控方面,采取交易契税财政全额补贴、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棚户区货币化安置等措施,有效推进房地产去库存。

 

 “从全国楼市调控看,新疆采取的分类调控,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与国家调控一致,也切合新疆的实际。目前新疆房地产经过2015年、2016年政府大力去库存,市场逐步企稳,没有再出现价格的大起大落,但依然面临着去库存的繁重压力,主要集中在地州城市。因此,需要政府根据不同城市面临去库存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分类调控,进一步减轻库存压力,保持全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政协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建管处副处长热里班·霍加阿不都说,2017年自治区将进一步督促落实此前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鼓励合理的住房消费,加大市场整顿力度,保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记者了解到,新疆房地产市场在2014年之前曾出现过热发展现象,随着全国房地产发展的迅速转向,新疆房地产此前累积的巨大存量房成为悬在各城市头上的一把利剑。与此同时,2014年我国首次提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措施,对房价上涨较快城市继续采取从严限购,对库存压力较大城市鼓励合理住房消费。对新疆市场来说,化解库存是房地产市场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难点之一。

 

 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的“稳”楼市政策

 

  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出现房价的大起大落,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的“稳”楼市政策。最近的一次是2016年5月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共出台了15条措施,包括自20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契税由各地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新就业大学生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购租房、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优化商品房供应、降低房地产税费、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供多形式便民化服务、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测和舆论引导、防控市场风险等。

 

    “从自治区连续两年的楼市调控看,新疆房地产市场已保持平稳态势,2016年全年乌市住宅销售基本与2015年持平,价格也相对稳定,房地产企业也都减少开发量,市场进入消化库存为主的阶段。预计该阶段将持续两到3年以上,在新的供需尚未达到平衡之前,楼市会大致维持平稳。”自治区政协委员、新疆大湾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利涛说。

 

    据了解,目前新疆各城市中,乌鲁木齐去库存压力相对较小,去化周期在12个月左右,地州城市如库尔勒、昌吉市等及一些县城,有的地方去库存需要五六年才能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通过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符合新疆的实际,比如乌鲁木齐和库尔勒,库尔勒库存压力更大,适宜采取更加严格的土地收紧政策。”李利涛说。

 

    “新疆房地产需要供需关系缓慢调整到平衡状态才能形成良性循环,这个时间需要两到3年。从长远看,随着新疆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会有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空间很大。”李利涛说。